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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無所住而生其心

不囉嗦上原文

tasmāt tarhi subhūte bodhisatvena evaṃ cittam utpādayitavyam apratiṣṭhitam

中文整句翻譯如下:

所以,須菩提,菩薩應當生起「無所住心」。

但這樣還不夠,我們要知道這裡的「心」的定義到底是什麼?

這裡的「心」用詞是「citta」。定義是:

“mind,” “mentality,” or “thought”; used broadly to refer to general mentality, citta is the factor (DHARMA) that is present during any ty pe of conscious activity.1

也就是說,這裡的「心」的意義與作用,包括但不限於「認知、思考、覺察」。所以這句經文翻譯,還可以解釋性地被翻譯成:

所以,須菩提,菩薩應當生起「無所住」的心(行)。

到這裡還沒結束,什麼是「無所住」的心(行)?心(行)還有住不住的分別嗎?住跟不住又是什麼?先回答第一個問題:還真的有,下文告訴我們:

na rūpa-pratiṣṭhitaṃ cittam utpādayitavyam na śabda-gandha-rasa-spraṣṭavya-dharma-pratiṣṭhitaṃ cittam utpādayitavyam

中文整句翻譯如下:

不應當生起「住於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」的心。

那這個「住」是什麼意思?此處用中觀的立場來粗淺地解釋,意思是「執著某人事物有『自性』,可以離開因果、緣起法而獨立存在。」

在此,依照龍樹論師的著作「中觀」的角度來看,「萬法因緣生、亦因緣滅」在世俗中仍然是成立的,比如種樹需要陽光、水、空氣。少一個就沒辦法活了,樹苗是種樹的「因」;陽光、水、空氣就是種樹的「緣」。

而中觀還沒有到此為止,更提出了「八不中道」:

不生不滅不常亦不斷;不來不去不一亦不異。2

中觀的角度來看,分析一件事物可以分成「世俗」與「勝義」兩個層次,而「八不中道」就是基於「勝義」層次,去破除一般人認為的「有生、有滅、有去、有來.......」並解釋「沒有任何人事物離開因緣之後,還能自行獨立存在。」

當我們從「八不中道」中,舉「不生」的例子,還可以分成四個角度,分別是「不自生、不他生、不共生、不無因生」

不論是自生跟他生,都不蘊含能讓樹永遠獨立存在的「自性」。剛剛舉了種樹的例子,說明「陽光、空氣、水、樹苗......」只能暫時地合在一起,然後誕生出世俗中稱為「樹」的那個樣子。但如果抽絲剝繭,繼續分解下去,會發現連陽光、空氣、水、樹苗都需要因緣和合,而和合它們的因緣也需要其他因緣......沒完沒了。

不自生的意思是:如果樹自己就能生自己,它就不叫做生,因為能自生的事物的性質必須在他自己生出之前就存在,但如果生出之前就已經存在,還需要生出嗎?如果尚未存在,又怎麼能靠自己生出自己?

不他生的意思是:如果把「樹」與「陽光、水、空氣」都看成各自獨立、永遠存在的實體,那麼一個完全獨立的「陽光、水、空氣」如何產生另一個同樣獨立的「樹」?若二者真的各自(或分別)獨立存在,要怎麼說是誰生出誰?

不共生的意思是:就算把自生跟他生混合在一起,也沒辦法蘊含能讓樹永遠獨立存在的「自性」。

不無因生的意思是:樹不會自己無緣無故憑空生出來。

所以在「世俗」中,可以說「樹基於陽光、空氣、水的因緣而生出來」;但在「勝義」中會說「樹沒有可以讓自己獨立存在的『自性』,所以不(自性)生」。

注意哦!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樹不存在,而是說:「『樹』是各種因緣條件下,組合而成的暫時型態,由命名者為他取名叫做『樹』。如果離開這些因緣,它本身沒有辦法自己維持它的實體」

這跟平常人說的「什麼都是假的、什麼都是虛幻的、反正到最後什麼都沒有」差很多哦!!!
這跟平常人說的「什麼都是假的、什麼都是虛幻的、反正到最後什麼都沒有」差很多哦!!!
這跟平常人說的「什麼都是假的、什麼都是虛幻的、反正到最後什麼都沒有」差很多哦!!!

很重要說三次。佛教中是肯定因緣的作用的!我們只是要告訴你「事物無自性、因緣和合」這件事,並沒有說什麼東西都沒有用,要大家放棄一切。

舉例來說,上課的老師說:「這些考卷的紙漿是用樹做成的,沒有樹就沒有考卷,這些考卷寫完之後會被回收送進焚化爐,完成它們的任務。」只是這樣說而已,結果天才同學說:「反正考卷都會燒掉,寫不寫根本沒差!」然後帥氣交白卷。拍謝,這樣的下場只會換來一堆缺考零分,然後期末被當掉。

僅僅只是提及「不生」就花了很大篇幅,總之,龍樹論師在中觀要破除的是「認為任何人事物有永恆不滅的、可以離開因緣獨立存在的『自性』」這件事而已。

所以運用其解釋,在「菩薩應當生起無所住心」這句經文中,無所住指的是「不應該認為人事物有永恆不滅的、可以離開因緣獨立存在的『自性』」

也就是說,在修行時不應該執著於「有色聲香味觸法的自性、你我他的自性、六道輪迴的自性、六度萬行的自性、修行的自性、菩提的自性」沒錯,你沒看錯,甚至菩提也無自性。但正因為如此,菩提才有可能證得。

試想如果菩提有自性,那代表我們剛剛提到的「能自生的事物的性質,必須在他自己生出之前就存在」,如果菩提永遠這樣存在,那它應該是完全獨立於因緣的,跟持戒、佈施、禪定、忍辱等等所有修行都無關。這樣修行一百輩子都不可能證得菩提,凡夫永遠是凡夫;菩提永遠是菩提,「因為修行所以修成正果」這句話邏輯上就不能成立了。

這道理可以套用在所有情況上,還比如「地獄」。地獄有自性的話,幹一百件壞事都不可能下地獄,這有可能嗎???

所以再來一次,在修行時不應該執著於「有你我他的自性、六道輪迴的自性、六度萬行的自性、修行的自性、菩提的自性」沒錯,但還有一件事:佛教中是肯定因緣的作用的!而且還恰好正是因為「諸法無自性」,所以才有善惡業報,因果輪迴,正果也才有可能修成。

最後,我們來看看這句話在異譯本上到底是什麼樣子:


原文直接翻譯版:
所以,須菩提,菩薩應當生起「無所住」的心(行)。


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 (玄奘版)
都無所住應生其心。


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(鳩摩羅什版)
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


看到了嗎?兩篇文言文譯本全都倒裝了,如果一般人來讀,可能會誤解那個「其心」的意思。事實上「其心」指的就是「無所住」的心。如果再扯遠一點,那個「而」被誤認為是轉折語氣的話,那就飛到十萬八千里遠了。

所以,這就是用龍樹論師的中觀,來解讀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」,結論只是告訴我們:在修行時不應該執著於「有你我他的自性、六道輪迴的自性、六度萬行的自性、修行的自性,甚至於菩提、佛果的自性」。再次聲明,佛教中是肯定因緣的作用的!我們只是要告訴你因緣和合這件事,並沒有要大家放棄一切。


好長的篇幅呀!但這已經是最粗淺的解釋了........

這裡用的是「中觀」的角度來解讀,但事實上,佛教對經文不只一種解讀方式,諸如「說一切有部」「瑜伽行」「唯識」「如來藏」......太多了,每一個論點對同一個名詞的定義都不一樣,所以這篇文章對經文的解釋也僅供參考!






  1. Buswell & Lopez 2014, s.v. citta.
    Princeton Dictionary of Buddhism p.505-507

  2. 《中論》卷1〈1 觀因緣品〉:「不生亦不滅,不常亦不斷,不一亦不異,不來亦不出。能說是因緣,善滅諸戲論,我稽首禮佛,諸說中第一。」(CBETA 2026.R1, T30, no. 1564, p. 1b14-17)